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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电力A: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2018-04-28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8-2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6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根
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
东省省属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等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经公司对各类资产清查后,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核
销,预计减少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
2017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4万元。
    二、资产核销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核销固定资产情况
    经公司盘点清查,本次核销处理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为43,137万元,累计折旧27,260万元,减值准备金额14,962万元,账面净值915万
元,资产处置净损失472万元。本次核销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公司所属燃煤机组环
保节能改造拆除或提前报废的部分设备部件以及其他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资产处置损失
 房屋及建筑物         44             14               -          30               15
   发电设备       41,552         26,033          14,853         666             344
   运输工具          918            720             109          89               46
   其他设备          623            493               -         130               67
     合计         43,137         27,260          14,962         915             472

    2、核销存货情况
    经公司盘点清查,本次核销处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4,246


                                          1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4,218万元,账面净值28万元,资产处置净收益38万元。本
次核销的存货主要是已无使用价值的电机、设备、阀门、空预器蓄热元件、电缆
等物资。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净值        资产处置收益
    备品备件             4,246          4,218              28             38
     合计                4,246          4,218              28             38

    三、本次资产核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预计减少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4万
元,相应减少公司2017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
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存货进行核销。
    五、本次资产核销事项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8年4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8年4月26日,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
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
求,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存货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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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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