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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29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17-02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5 名监事中有表决权的
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监事
梁越斐就此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
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和管理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