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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铃汽车: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6-08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7—020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6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上报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2、鉴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满,
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邱天高先生、熊春英女士、袁明学先生和李显君先
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显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福特汽车公司提名 Peter Fleet 先生、David Johnston 先生、范炘先生和卢松
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卢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联合提名王琨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一致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邱天高先生,1966 年出生,拥有华中理工大学机电制造学士学位和华中科
技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1
长。邱天高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部部长、车桥厂厂长,南昌齿轮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铃控股有限公
司副总裁,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邱天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
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邱天高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Peter Fleet 先生,1967 年出生,拥有英国南安普敦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
士学位,现任福特汽车公司集团副总裁兼亚太区总裁、还兼任福特汽车中国公司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Peter Fleet 先生曾任福特英国市场总监,福特欧洲区商用
车市场、销售、服务总监,福特欧洲区销售运营区域总监,福特东南亚地区总裁,
福特汽车欧洲区销售副总裁,福特汽车亚太区市场、销售及客服副总裁。Peter
Fleet 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
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Peter Fleet 先生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David Johnston 先生,1970 年出生,拥有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
硕士和制造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福特亚太区财务总监。David Johnston 先生曾任
首席汽车集团主计长和财务经理,沃尔沃中国首席财务官,福特东南亚地区首席
财务官,福特欧洲区制造主计长,福特欧洲区产品开发主计长,福特全球财务整
车产品开发主计长。David Johnston 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
政处罚。David Johnston 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范炘先生,1962 年出生,拥有中国台湾成功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中国
台湾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学位。现任江铃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范炘先生曾任福特六和国产化策略经理、采购策略规划
经理,福特欧洲大宗商品监理,福特六和技术作业及 ACSG 主计长,马自达欧
洲财务分析经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运营主计长,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
限公司运营副总裁,福特六和财务总监、总裁。范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
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范炘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熊春英女士,1964 年出生,拥有江苏工学院汽车专业本科学历,江西财经
大学产业经济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和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熊
春英女士曾任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管
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熊春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 股,不是失信责
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
受到行政处罚。熊春英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袁明学先生,1968 年出生,拥有北京工业学院车辆工程学士学位和中欧国
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
袁明学先生曾任长安公司质量部检查处代理副处长、副处长、处长、质量部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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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兼检查处处长、质量部部长,发动机制造厂厂长,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总经
理,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战
略规划部部长、资本运营处处长,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
袁明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
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袁明学先生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显君先生,1967 年出生,拥有吉林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学士学位和吉
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中心
主任、学科主任。李显君先生曾任第一汽车集团发动机厂计划员,吉林省农业机
械总公司总经理秘书,吉林省饲料公司企划部总经理,吉林大学商学院讲师。李
显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
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李显君先生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松先生,1957 年出生,法学教授、仲裁员,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外交学院与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外交学院法学教授,兼任多家
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和
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卢松先生曾任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
际法学会秘书长。卢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
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卢松
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琨女士,1976 年出生,副教授,拥有南开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香港科
技大学会计学哲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清华大学公
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琨女士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王琨女士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王琨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3、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及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
划与机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制定的 2017-2019 年
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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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审阅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人选。
    4、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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