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监事会决议公告2017-06-08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7—021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6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监事 5 人,实到 5 人。
三、会议决议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监事会对《公司 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的意见如下:
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鉴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
满,监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朱毅先生、章健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
福特汽车公司提名柳青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朱毅先生,1970 年出生,拥有江西经管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和美国
纽约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江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仓储部副部长、财
务部副部长,江铃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资产财务处
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朱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而受到行政处罚。朱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柳青先生,1957 年出生,马凯大学国际经济学硕士,马凯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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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师协会会员,联邦法院认证律师,现任福特汽车公司亚太区副总裁兼法律
总顾问,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副主席。曾任美国卢德威尔律师事务
所执业律师,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法律顾问兼大中国地区首席法律顾问,德国
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全球投资兼并重组法律顾问兼大中国地区法律顾问,福特汽
车公司国际法律部法律顾问,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
柳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
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柳青先生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章健先生,1969 年出生,拥有北方工业大学文秘专业大专学历,现任江铃
汽车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动机厂政工部副部长、部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兼公司办公室
副主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总经理
助理、工会常务副主席。章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
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
处罚。章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监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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