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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隆达A: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聘任高管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30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聘任高管事项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我们了解,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被提名人
员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以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
员的情况,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上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对本次会议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独立董事签字:




       张慧德             李德军                 艾秋红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