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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隆达A: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2018-06-26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653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
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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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汤云为                                    席真




                                                    2018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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