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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19-009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

的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
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4、变更日期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修订后主要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

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

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更加及时、足额

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

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

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 2017 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见。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