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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东海A: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8-08-11  

						  证券代码:000613   200613   证券简称:大东海 A   大东海 B 公告编号:2018-054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
    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汇报后,我们现就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聘任丁勤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此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未损害股东或公司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 号
文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
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违规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唐国平、吴涛
                                     二 0 一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