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7—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 关于计提、转回或转销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三 关于通过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贸易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四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五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尚须提交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