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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17-03-25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深
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通过查验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及内控评估报告等资料,对汽车金融公司经
营资质、经营业务和经营风险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汽车金融公司基本情况
     汽车金融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N0017H250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 9150000005172683XW。
     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兵器装
备集团公司出资 12500 万元,占股本 5%;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占股本 40%;重庆长安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 87500 万元,占股本 35%;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40000 万元,占股本 16%;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占股本 4%。
     汽车金融公司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汽车金融公司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
27 号 12-1 至 12-6、13-1、13-2
     汽车金融公司经营范围:(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
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
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业拆借;(五)向金
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
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
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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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除外);(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
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
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二、汽车金融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1、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图




  (2)各部门职责的描述
    汽车金融公司已按照《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建
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为汽车金融公司的最高权
力机构,董事会为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监事会为股东会的派
出监督机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
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
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
的前提条件。汽车金融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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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汽车金融公司组织结构。
     董事会:董事会是汽车金融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在
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汽车金融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并向股东会
负责。负责决定汽车金融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根据股东
会授权,决定汽车金融公司重大经营、投资行为;制订汽车金融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制定汽车金融公司的基本
管理制度;制订汽车金融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
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汽车金融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汽车金
融公司内部职能调整方案。
     监事会:为汽车金融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汽车金融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汽车金融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汽车金融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主持汽车金融公司的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汽车金融公司年度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汽车金融公司的具体规章。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长
期发展战略,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
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
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汽车金融公司的薪酬政策,拟
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
议,并监督方案实施。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风险的
控制情况,对汽车金融公司风险政策、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
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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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检查汽车金融公司风险及合规状况、会
计政策、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负责汽车金融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提出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与更换建议,并就审计后的财务
报告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
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授权审核内部审计章程等重要制度和报
告,审批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指导、考核和评价内
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
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并定期与高级管理层交流汽车金融公
司经营和风险状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业务部门:汽车金融公司的综合管理部、市场管理部、销售
业务部、授信管理部、运营服务部、资金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和
党群部/纪检监察部等业务部门包含了汽车金融公司的资产和负
债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汽车金融公司风险
管理的前沿。各业务部门负责在其所在部门经营活动的范围内实
施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向分管公司领导和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风险
管理状况,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确保所在部门的员工接受风
险管理方面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及执行风险点的识别和评估。
    风险管理部门:作为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实施风险管理的职
能部门,对风险管理负有尽职责任。负责拟定、落实汽车金融公
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牵头拟定和组织实施授权授信管理
制度;负责汇总拟写风险管理报告,并重点加强信用风险、市场
风险、操作风险的监控、分析和预警工作;负责依据汽车金融公
司风险偏好,开展区域、行业、产品、客户风险监控和预警工作;
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国家产业、行业、地方政策,金融监管政
策、手段,为风险监控和计量提供技术和方法支持;负责向汽车
金融公司和外部监管机构报告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负责与
外部监管机构、审计部门、中介机构等沟通、磋商风险管理事宜;
负责拟定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工
作;负责组织推进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工作。
    2、各业务的控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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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金业务控制情况
    汽车金融公司根据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了
《同业拆借(借款)管理办法》、 对账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
业务操作流程,做到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了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
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保证金存款业务方面。汽车金融公司严格按照与经销商
合同约定收取保证金进行业务处理。
    2)同业借款(拆借)业务方面。汽车金融公司在取得银行或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后,因业务需要进行借款(拆借)时,由资金管
理人员询价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再经总
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业务人员进行合同签订后办理资金划转。
    3)存款账户资金划转。因业务需要在汽车金融公司存款账
户间进行资金调拨的,由资金管理人员填写资金调拨通知交有权
审批人审批,出纳人员凭审批意见办理资金调拨。存款账户的支
票、预留银行财务公章和预留银行法定代表人名章由不同人员保
管,财务公章需带出单位使用时必须双人一同办理。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评价
    汽车金融公司重点着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汽车金
融公司新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模式修订、制定各项制度共计 160 余
项,其中基本制度 17 项、管理办法 118 项、操作规程 31 项,涉
及公司治理、授信审批、资金财务、科技信息、风险管理、人力
资源、行政文秘、党群工作等方面。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各项制度
的执行评价,并定期实施制度后评估。
    2)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汽车金融公司设立了授信审批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最高
决策机构。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授信审批委员会
决定。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报送授信审批
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
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汽车金融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
决权,但无一票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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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内部稽核控制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至九十八条对内
部审计进行明确规定:内部审计部门作为汽车金融公司的内部控
制监督与评价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
督和评价,并可以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内
部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报告审计工
作情况,及时报送项目审计报告,并通报高级管理层。同时,汽
车金融公司于 2016 年制定了《内部审计章程》 长安金融发〔2016〕
18 号),明确了审计架构及职责、审计人员、审计权限、审计质
量控制、审计报告制度、考核与问责等内容,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细则》已完成初稿修订。
    (4)信息系统控制
    汽车金融公司现有信息系统主要包括 Netsol 业务系统、浪
潮业务系统、浪潮财务系统等。汽车金融公司系统的控制通过用
户密码,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分配。汽车金融公司内部控制中不
相容岗位职责设置均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实现。在系统后台数据库
方面,系统员经审批后方可登录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对数据库
的安全性有较高的保障;硬件设备方面,系统服务器单独存放与
机房进行统一管理,需经审批且有系统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提高了安全性。
    三、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2016 年末,汽车金融公司资产总额为 145.81 亿元,较年初
增加 112.48 亿元。其中:贷款余额 134.46 亿元,较年初增加
126.06 亿元;2016 年末,汽车金融公司负债总额为 116.78 亿元,
较年初增加 114.75 亿元。2016 年汽车金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590.49 万元,完成预算 123.83%;实现净利润-22782.53 万元,
较预算减亏 6806.39 万元,主要系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28712.61
万元。2016 年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达 39109.10 万元,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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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备覆盖率达 148.45%,较年初增长 84.77 个百分点,大幅提高
了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2、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汽车金融
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
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截止2016
年12月31日,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
险资本)×100%=22.79%
    (2)对单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单一借款人授信余额与资本净额比例=41639.75/301974.63
=13.79%
    (3)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52879.94/301974.63=17.51%
    (4)对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
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额;
    未对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授信。
    (5)自用固定资产比例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4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4.36%
    四、在汽车金融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存款余额
为人民币 10 亿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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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汽车金融公司管
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8〕第 1 号)规定经营,经过分析
与判断,本公司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汽车金融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2、本公司未发现汽车金融公司主要监管指标有不符合《汽
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
    3、本公司未发现汽车金融公司到期债务不能支付、电脑系
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
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本公司未发现汽车金融公司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
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汽车金融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未超过其注册资
本金的 50%及股东在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额;
    6、本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的存款余额占汽车金融公司吸收
的存款余额比例未超过 30%;
    7、汽车金融公司未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8、汽车金融公司未发生股东对汽车金融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9、汽车金融公司未发生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
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10、汽车金融公司未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汽车金融公司未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
整顿;
    12、本公司未发现汽车金融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本公司存放
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本公司认为,根据对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未发现
汽车金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
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汽车金融公司运营正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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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
汽车金融公司在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后,资本实力大幅增强,法人
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新股东汽车金融业务经验丰富,与其开展
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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