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8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7—1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7
年 4 月 7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 12 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 2016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三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度
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17-19)。
议案四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五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9,972,428,463.4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6,573,855,747.25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
配的现金股利 2,987,918,471.58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558,365,739.12,减
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9,881,201.50 元,故 2016 年末可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
润为 33,488,484,537.62 元。2016 年末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3,767,111,763.75 元。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802,648,5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 6.42 元,共计派送现金 3,083,300,344.06 元(含税)。
议案六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七 2016 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 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八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该类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
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王
晓翔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
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
2017-21)。
议案九 2017 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计划为 653,75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62,107
万元,股权投资 91,648 万元。2017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内容主要集中在续建项目,包括
汽车产品结构调整项目、长安汽车城乘用车建设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 公
司将会根据新增项目实施规划和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具体项目的审批程序并进
行披露。
议案十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专 项 报 告 详 细 内 容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十一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市场水平,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 100,000 元/年调整为 120,000 元/年。前述津
贴均为税前金额。
关联董事刘纪鹏先生、李庆文先生、谭晓生先生、庞勇先生、陈全世先生 已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充分考虑了当地薪
酬水平以及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中
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以上第一、三、四、五、八、九、十一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