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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13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8—0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3 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CAPSA”)有利于降低 CAPSA 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能力;支持 CAPSA 未来产
品投入,补足新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使 CAPSA 得以可持续发展;提高 CAPSA 资产
使用效率及产能利用率,进而改善 CAPSA 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东双方同比例增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
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审议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