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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8—6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其中:委托出席

的监事人数 1 人:监事张安国因公务出差,委托监事罗艳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6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