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对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5:00 时,在瓦轴集团公司 309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 5 人, 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同意 2017 年第三季度 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