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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 泰A: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2019-05-21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原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修改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前述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运作。



     除上述修改外,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