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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7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7-05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12月26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1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澍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序号             股东类别           人数        代表股份             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代理人)   45         2,312,158,797         73.730%
 一    其中:A股股东                  2        2,284,502,002         72.848%
             B股股东                43            27,656,795           0.882%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代理人)   15              7,096,500          0.226%
 二    其中:A股股东                12              1,335,700          0.043%
             B股股东                  3             5,760,800          0.184%
       合计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   60         2,319,255,297         73.956%
 三    其中:A股股东                14         2,285,837,702         72.890%
             B股股东                46            33,417,595           1.066%
       中小股东(代理人)           59            34,844,095           1.111%
 四    其中:A股股东                13              1,426,500          0.045%
             B股股东                46            33,417,595           1.0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
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股      2,284,580,102   99.9450%      1,252,600    0.0548%       5,000   0.0002%
  B股         26,469,995   79.2098%      6,947,600   20.7902%           0   0.0000%
  总体     2,311,050,097   99.6462%      8,200,200    0.3536%       5,000   0.0002%
中小股东      26,638,895   76.4517%      8,200,200   23.5340%       5,000   0.014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股      2,284,580,102   99.9450%      1,252,600    0.0548%       5,000   0.0002%
  B股         26,469,995   79.2098%      6,947,600   20.7902%           0   0.0000%
  总体     2,311,050,097   99.6462%      8,200,200    0.3536%       5,000   0.0002%
中小股东      26,638,895   76.4517%      8,200,200   23.5340%       5,000   0.014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国富、刘铭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