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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八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3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9-033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19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人数 7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公司经认真
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债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680,000.00 万 元 ( 含
680,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
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
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
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1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
(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i 为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
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
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
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
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
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
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3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
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
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
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为转股数
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
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
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
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

                              4
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
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
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
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
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
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
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
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
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
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
(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
及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
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

                              6
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
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
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
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
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
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
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
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
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
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
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7
     4)当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
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
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4)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
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下列机构或人士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
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
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80,000.00 万元(含
6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
     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
 1                                    114,500.00    105,700.00
     项目
 2 炼钢厂 8 号铸机工程项目             39,500.00      33,500.00

                               8
     炼铁厂 5 号高炉节能改造工程
3                                   150,000.00       96,000.00
     项目
4 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60,000.00     141,600.00
5 CCPP 发电工程项目                   98,826.80      83,300.00
     4 号-6 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
6                                     27,000.00      19,900.00
     目
7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789,826.80     68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
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
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
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终核
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9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采取的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9-2021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均已经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本
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顺利、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
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
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债券利率、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修正、
赎回、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数量、约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
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
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
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申报材料,全权
回复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
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
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
和文件;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股
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或调整;并根据项
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
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6、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
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

                             11
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方案作相应
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
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
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
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变更注册资本,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
事宜;
      10、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次发
行方案的相关约定,办理转股、债券赎回、利息支付等相关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宜;
      12、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他人士行使;
      13、除上述第 9 项、第 10 项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存续期外,其他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
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
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本
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申强先生提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
任包明伟先生、王凤民先生、霍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中华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的
独立意见。

                                12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高烈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高
德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3 日
    简历:
    包明伟 男,56 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
有限公司热连轧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厂长;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三冷轧厂厂长;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凤民 男,54 岁,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
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本钢板材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制造部部长;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霍刚,男,46 岁,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浦项冷轧厂
代总经理;本刚板材第三冷轧厂党委书记兼常务副厂长;本钢板材第
三冷轧厂党委书记、厂长;现任本钢板材冷轧厂厂长兼浦项冷轧总经
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中华,女,35 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资金处处长助理;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经理;现任本钢板材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
    高德胜,男,45 岁,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
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改善部经营计划处代理处长;本钢集团运营
改善部产权管理处处长;本钢集团运营改善部产权管理处处长、第一
监事会副主席;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
中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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