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18-0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首期征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披露《关于杭汽轮厂区地块启动迁建工作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31);于 2017 年 8 月 7 日披露《 关 于控股股东与杭州市下城区政府做地主体签署征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54)。公司日前收到首期征迁补偿预付款 237,067,491.46 元。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收到的征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上 述款项预计不会对 2017 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 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意见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迁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