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22
股票代码:200771 股票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8-40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7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754,010,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0.45 元,持有无限售股份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0.5 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
纳红利所得税。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由股东大会决议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5 月 2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
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111)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8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8 年 5 月 28 日;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30 日。
本次权益分派内资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30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截止 2018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内资股股
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B 股股东的现金
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办理股份转
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现金红利本公司将自行派发。
五、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
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
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及联系人
1、咨询机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处
2、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石桥路 375 号
3、咨询联系人:王财华、方子熙
4、咨询电话: 0571-85780438、0571-85784758
5、传真电话:0571-85780433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