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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汽轮B:关于为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43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锻公司”)为满足其经营发展
资金流动需要,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以下
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向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流
动资金贷款 2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均为 1 年。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
提供担保并分别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
保金额合计 5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
会,会议经表决,公司 10 名董事,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情
况详见《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为铸锻
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形,未构成关
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对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工业区块 2 号路
    4、法定代表人:俞俊明
    5、注册资本:2950 万元
               6、主营业务:生产:树脂砂铸钢件、树脂砂铸铁件、有机酯水
        玻璃砂铸钢件、锻件;机械加工;安装、维修:铸造设备;销售:本
        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进出口。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铸锻公司 38.03%的股权,铸锻公司
        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
               8、被担保人近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期间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 年       613,474,956.73   244,452,732.22   446,900,632.40 12,774,779.82 12,800,550.85
2019 年 3 月    557,825,421.68   237,344,786.20   102,552,933.76 -7,040,277.51 -7,040,277.51

               9、其他事项说明
               (1)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无
               (2)截止目前铸锻公司未偿还贷款累计额:10,420 万元(未包
        含上述贷款额度)。
               (3)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
               2、保证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3000 万元
               4、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范围:主债权以及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内容确
        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担保期限: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7、主合同债务期间:1 年(2019 年 8 月 18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
       (二)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2、保证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2000 万元
       4、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
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
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7、主合同债务期间:1 年(2019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
四、董事会意见
       1、铸锻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主要为了满足其生
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主要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公司为铸锻
公司提供担保,能够帮助其获得银行贷款,顺利开展经营活动。
       2、铸锻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
状况比较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
       3、铸锻公司其余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平、对等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已按规定履行了审
议程序,公司为铸锻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合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44,8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6.97%。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0,8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4%。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