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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汽轮B: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9-06-25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4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5,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7%;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总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6%。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要,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辅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公
司)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信用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辅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辅机公司)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中信银行授信担保
    保证人:杭州汽轮辅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保证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的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提交辅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本公司董



                                                                            1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辅机公司为国能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需要,帮助其获得银行资金支持,也有利于国能公司产经营发展需要。且
     国能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
     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7 日
            3、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塘栖工业区块塘旺街 10 号
            4、法定代表人:汪烈峰
            5、注册资本:4000 万元
            6、主营业务:汽轮机、燃气轮机、其他旋转类及往复类机械设备的辅
     机成套设备及备品备件、热交换器、油站(供油装置)、加热器的设计、制
     造和销售;汽轮机热能工程的成套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服
     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不含进口分销);批发:
     钢材、建筑材料(涉及国家实施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国能公司为辅机公司全资子公司,辅机公司持股比
     例为 100%;本公司持有辅机公司 87.53%的股权。
            8、被担保人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元

 期 间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净资产           总资产        负债率

2018年度     558,263,611.75   893,467.13   1,092,620.80   102,389,019.91   562,966,740.30       81.81%

2019年3月     96,072,895.58   166,331.01    141,381.37    102,363,116.81   608,785,091.24       83.19%

            9、其他事项说明
            (1)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无
            (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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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辅机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2、保证人:杭州汽轮辅机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4、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
的费用。
    6、担保期限: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7、主合同债务期间:1 年(2019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0 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5,800 万
元,占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5.5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0,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4%。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杭州汽轮辅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辅机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