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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汽轮B: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23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19-53



        独立董事对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有关会议资料进行审
核,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按照规定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占用
    截止报告期末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
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
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
    2、对外担保
    截止报告期末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总额为 35,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92%。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履行
2.08 亿元受让股权义务提供对外担保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
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外担保,也没有以前期间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担保详情参见
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
告》(公告编号:2016-75)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
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杭汽轮集团的经营情况、偿债
能力、资信状况较良好,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生产经营不利
风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审议该担保议案,该次关联担保没有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确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丹红、张小燕、顾新建、马力宏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