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13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
易议案,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经过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谨慎审核。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属
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遵循
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
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小燕 陈丹红 顾新建 章和杰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