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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 裕A: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25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18-临1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9点,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5 月 24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3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7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欧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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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股东出席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6 人,代表股份
437,826,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7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
代表共 112 人,代表股份    427,864,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197%;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4 人,代表股份 9,962,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3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45 人,代表股份 92,353,0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31%;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06 人,代表股份 81,80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47%。
       10、列席人员情况:公司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李志强律师和欧龙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37,694,874       99.9699%
总体                                   不同意                132,000        0.0301%
                                       弃 权                       0        0.0000%
                                       同 意             437,694,874       99.9699%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132,000        0.0301%
                                       弃 权                       0        0.0000%
                                       同 意             437,694,874       99.9699%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32,000        0.0301%
                                       弃 权                       0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37,614,874       99.9516%
总体                                   不同意                132,000        0.0301%
                                       弃 权                  80,000        0.0183%
                                       同 意              92,141,018       99.7705%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132,000        0.1429%
                                       弃 权                  80,000        0.0866%
                                       同 意              81,726,200       99.9002%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600        0.0020%
                                       弃 权                  80,000        0.097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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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7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37,614,874       99.9516%
总体                                  不同意              212,000        0.0484%
                                      弃 权                     0        0.0000%
                                      同 意            92,141,018       99.7704%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12,000        0.2296%
                                      弃 权                     0        0.0000%
                                      同 意            81,726,200       99.9003%
其中 B 股:                           不同意               81,600        0.0997%
                                      弃 权                     0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37,615,274       99.9517%
总体                                  不同意              211,600        0.0483%
                                      弃 权                     0        0.0000%
                                      同 意            92,141,418       99.7709%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11,600        0.2291%
                                      弃 权                     0        0.0000%
                                      同 意            81,726,200       99.9003%
其中 B 股:                           不同意               81,600        0.0997%
                                      弃 权                     0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36,945,310       99.7987%
总体                                  不同意              801,564        0.1830%
                                      弃 权                80,000        0.0183%
                                      同 意            91,471,454       99.0455%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801,564        0.8679%
                                      弃 权                80,000        0.0866%
                                      同 意            81,056,636       99.0818%
其中 B 股:                           不同意              671,164        0.8204%
                                      弃 权                80,000        0.097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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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强、欧龙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
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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