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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华包B: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01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          公告编号:2018-068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召开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 201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14:30 召开。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0 日
下午 15:00 至 10 月 31 日 15:00;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城经济开发区罗格园科洋路 3 号之
7 二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    军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有效表决权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的股东(代理人)                                           比例

            5                      331,316,265               65.5520%

    2、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股份的股东(代理人)                                     比例

            4                      1,804,235             0.3570%

    3、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                            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
                                   代表股份
(代理人,含网络投票部分)                           东股份总数的比例

            2                       95,105               0.0553%

    4、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只公开发行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即为外
资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东的投票情况即为外资股股东的投票情况。

    5、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发起人股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东(代理人)                                         比例

            3                     331,221,160            65.5332%

    6、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持有有效表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决权的股东(代理人)                                     比例

            4                     331,236,160            65.5362%

    7、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人)                                             比例

            1                       80,105               0.0158%

     8、公司见证律师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2
       (一)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投票情况

                                                     表决意见
类别    表决股份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内资股       331,221,160        100.00%      -          0.00%      -           -

普通        B股              15,000        15.77%     80,105       84.23%     -           -

决议        总体        331,236,160        99.98%     80,105       0.02%      -           -

       其中:中小股东    1,724,130         95.56%     80,105       4.44%      -           -

        注:“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关联股东已放弃对本项议案的表决权。

       2、表决结果: 通过。

       (二)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投票情况

                                                     表决意见
类别    表决股份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内资股       331,221,160        100.00%      -          0.00%      -           -

普通        B股              15,000        15.77%     80,105       84.23%     -           -

决议        总体        331,236,160        99.98%     80,105       0.02%      -           -

       其中:中小股东    1,724,130         95.56%     80,105       4.44%      -           -

        注:“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关联股东已放弃对本项议案的表决权。

       2、表决结果: 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投票情况

                                                     表决意见
类别    表决股份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3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内资股       331,221,160   100.00%        -         0.00%     -       -

普通        B股              15,000   15.77%       80,105     84.23%     -       -

决议        总体        331,236,160   99.98%       80,105      0.02%     -       -

       其中:中小股东    1,724,130    95.56%       80,105      4.44%     -       -

       注:“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关联股东已放弃对本项议案的表决权。

       2、表决结果: 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春芳律师、陈微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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