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9-03-18
目 录
一、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第 1—2 页
二、2018 年度涉及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汇总表……………………………………………………第 3 页
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健审〔2019〕8-18 号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包装公司)2018
年度涉及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该汇总表已由华新包装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华新包装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规定(以下
简称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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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新包装公司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相关
规定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
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华新包装公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说
明仅供华新包装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青龙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静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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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涉及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收取或支付利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息、手续费
栏次 1 2 3 4 5
一、存于诚通财务公司存款 1 120,798,009.23 1,298,554,605.08 1,327,345,625.19 92,006,989.12 324,764.07
二、向诚通财务公司借款 2
三、委托诚通财务公司贷款 3
四、向诚通财务公司贴现 4 120,065,643.40 120,065,643.40 2,224,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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