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粤华包B:关于与诚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18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9-016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诚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灵活开展存贷业务,佛山华新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
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诚通财务于 2016 年 4 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
与诚通财务续签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并继续开展金融业务暨开展关联交易活动。
公司拟计划在本关联交易获得批准后,每日在诚通财务的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
和原则上不高于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总资产的 5%(存款余额不包含诚通财务
发放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贷款和委托贷款);诚通财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
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6 亿元;并根据需要开展结算与
其他金融业务等服务。
    2、审批情况
    上述《关于与诚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已经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黄欣、任小平、洪军、张强、叶蒙回避表决。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
事宜审议前,公司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
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没有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
                                    1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
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
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 CHINA CHENGTONG FINANCE
CORPORATION LTD.;
    成立时间:2012 年 5 月 25 日取得金融许可证,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取领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徐震;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12 层 1201 室至 1228
室;
    注册资本:50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3122T
    资本充足率(2017 年年末):16.91%;
    股东情况及注册资本:诚通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构成如下: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5%;佛山
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中国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
    2、诚通财务的经营业务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股票投资除外);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2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
    (12)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3)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3、诚通财务的财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诚通财务资产总额为 2,140,553.51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503,554.41 万元,净资产 636,999.39 万元;期末贷款余额 345,822.18
万元,2017 年营业收入 35,075.77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0,171.81 万元,净利润
22,612.69 万元。
    4、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诚通财务均为公司最终控制人中国诚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且诚通财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款,
诚通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类型
    诚通财务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经
股东大会授权)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次交易属于
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协议期限:自协议正式生效后三年。
    3、预计交易情况
    (1)公司每日在诚通财务的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公司经
审计的上一年度总资产的 5%(存款余额不包含诚通财务发放给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的贷款和委托贷款);
    (2)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诚通财务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
于人民币 6 亿元;


                                     3
    (3)其他金融服务。
    4、交易的定价:
    (1)存款业务:诚通财务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
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
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诚通财务同类存款
的存款利率;
    (2)信贷业务:诚通财务承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
并不高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诚通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
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5、风险控制措施。
    在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具体规定了诚通财务必须遵守的承诺,以及
配合本公司开展必要的风险管控的义务(具体参见《金融服务协议》“三、乙方
的承诺”),并与诚通财务约定一旦出现风险事项时应及时履行通知本公司的义务。
    四、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1、交易目的
    通过诚通财务的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资金集中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通过诚通财务进行贷款业务,可获得不高于市场的利息率优惠,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与诚通财务就金融业务继续开展合作。
    2、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开展金融业务所需,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与诚通财务的关联交易均为市场化的正常业务往来,不构成对关联方业务依赖。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诚通财务的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
则,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保障存款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1、《金融服务协议》;
    2、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


                                   4
3、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许可证》;
4、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