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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华包B: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03-18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9-019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金融工具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通知。
    2、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
订后的一般企业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
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时间
    1、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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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会[2018]15 号,即颁布之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
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 “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收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现金流量表中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列报由“收到其他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
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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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三)会计政策解释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
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
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
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
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按照新金融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
比较财务报表的信息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根据财会[2018]15 号
调整财务报表列报,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做相应调整。
上述所有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
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3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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