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我们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李飞先生的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 存在因失信而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副总经 理的推荐、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李飞先生熟悉公司业务及行业情况, 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德,符合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聘任李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文京 许长龙 李 军 2019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