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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华包B: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27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          公告编号:2019-047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召开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 2019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14:30 召开。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5:00 至 11 月 26 日
15: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城经济开发区罗格园科洋路 3 号之

7 二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任小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有效表决权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的股东(代理人)                                            比例

                                     1
           7                     331,812,915             65.6503%

   2、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股份的股东(代理人)                                     比例

           6                      2,300,885               0.4552%

   3、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                            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
                                  代表股份
(代理人,含网络投票部分)                           东股份总数的比例

           4                       591,755                0.3442%

   4、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只公开发行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即为外
资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东的投票情况即为外资股股东的投票情况。

   5、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发起人股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东(代理人)                                         比例

           3                     331,221,160             65.5332%

   6、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持有有效表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决权的股东(代理人)                                     比例

           5                     331,508,423             65.5900%

   7、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股份
       (代理人)                                          比例

           2                       304,492                0.060%

    8、公司见证律师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投票情况

                                                      表决意见
类别   表决股份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内资股        331,221,160       100.00%         -     0.00%           -               -

普通        B股           287,263         48.5442%    52       0.0088%   304,440.00         51.4470%

决议       总体         331,508,423       99.9082%    52       0.0000%   304,440.00         0.0918%

       其中:中小股东    1,996,393        86.7663%    52       0.0023%   304,440.00         13.2314%


        注:“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投票情况

                                                          表决意见
类别    表决股份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内资股       331,221,160       100.00%     -        0.00%      -                 -

            B股         287,263           48.5442%   52        0.0088%   304,440.00     51.4470%
普通
决议        总体        331,508,423       99.9082%   52        0.0000%   304,440.00     0.0918%

       其中:中小股东 1,996,393           86.7663%   52        0.0023%   304,440.00     13.2314%


        注:“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投票情况

类别    表决股份类别                                      表决意见
                                              3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内资股      331,221,160       100.00%     -       0.00%      -                 -

            B股        287,263           48.5442%   52       0.0088%   304,440.00     51.4470%
普通
决议        总体       331,508,423       99.9082%   52       0.0000%   304,440.00     0.0918%

       其中:中小股东 1,996,393          86.7663%   52       0.0023%   304,440.00     13.2314%


       注:“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春芳律师、李林水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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