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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关于全资子公司特来电与滴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10-16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17-088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特来电与滴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战略性框架、意向性约定,本次合作
具体事宜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尚未确定具体项目,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战略合
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汽车充电网产业链中网约车的充电业务布局,开拓网约电动车市场,2017年10
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与北京嘀
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运营滴滴等移动互联网出行的产品,以下简称“滴滴”
或“滴滴出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资源整合和技术平台优
势,共同推动交通出行新能源化、共享化、智能化,携手致力于节能减排、改善大气
环境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充分整合公司全国覆盖率最大的充电网络优势和领先全球
的充电技术优势,为广大滴滴司机带来更为安全、经济、快捷的充电服务,推动新能
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及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亿万新能源车主提供最佳充电体验
和基于充电的生态服务,共同引领全球交通和汽车产业的新变革。现根据有关规定,
将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5月0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东北旺路西路8号院34号楼,法定代表人为程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00万元。
    滴滴出行是全球领先的移动出行平台。滴滴致力于与不同社群及伙伴协作互补,

                                      1
运用大数据驱动的深度学习技术,解决全球出行、环保、就业挑战;提升用户体验,
创造社会价值,建设开放、高效、可持续的移动出行新生态。
    2012年,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成立,从出租车召车扩展到专车服务。
    2015年2月,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合并,随后更名为滴滴出行。
    2016年8月,滴滴收购优步中国。
    到2017年1月,滴滴已经成为Uber、Lyft、Grab、Ola以及99这全球五大移动出行
领袖的投资者和技术合作伙伴。
    作为全球领先的移动出行平台,滴滴得到了世界级战略和金融投资者的认可,其
中包括腾讯、阿里巴巴和Apple。
    公司与滴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未来双方就合作事项签署具体正式协议时,公司将按
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3、本次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将发挥资源整合和技术平台优势,共同推动交通出行新能源化、共享化、智
能化,携手致力于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充分整合公司全国
覆盖率最大的充电网络优势和领先全球的充电技术优势,为广大滴滴司机带来更为安
全、经济、快捷的充电服务,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基于双方强大的智能出行
大数据分析能力和智能充电技术实力,不断完善和升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为亿
万新能源车主提供最佳充电体验和基于充电的生态服务,共同引领全球交通和汽车产
业的新变革。
    本次与滴滴合作是公司进军电动网约车充电市场坚实的一步,是公司汽车充电网
战略布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完善公司汽车充电网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
高公司盈利能力与影响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与国内互联网移动出行行业佼佼者滴滴合作,有助于公司打造与车厂、
运营商、出行平台等联动合作的网约电动车生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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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滴滴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基础及共同意愿的表达,为双方后续
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发挥利用双方优势、协同发展。本协议的签署
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领域的快速发展,
为公司汽车充电网及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起到积极作用。
    3、本次签署的协议是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故对
公司本年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4、本次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合同而对相
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公司与合作方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将根据合作业
务具体约定合作模式和收益模式,并签署相关细节协议。
    2、汽车充电运营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空间,本次合作将有效
促进公司在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租赁等业务领域的拓展速度,但相关市场业务尚需逐
步培育和开发,对公司短期收益尚无法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三年披露的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情况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网上的《关于与国恩股份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87。
    5、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
除限售或减持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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