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 平,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现金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 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晓明、孙建强、井润田 2018 年 1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