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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公司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
分的保障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晓明、孙建强、井润田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