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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19-023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
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四项会计准则解释、新财务报表
格式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1-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
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 2019 年第一季
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
策规定而进行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
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
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
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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