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乐普医疗:关于拟参与设立深圳证鸿医疗健康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7-085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设立深圳证鸿医疗健康创业投资基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1、投资基本情况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深圳证鸿医疗
健康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该基金总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主要侧重于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人工智
能、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细分领域未上市优质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
    2、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深圳证鸿医疗健康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该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证鸿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鸿基金)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治勇
    4、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6、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1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8、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郭冰为证鸿基金的实际控制人。
    9、主要投资领域: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
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细分领域。
    10、证鸿基金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3942,登记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登记的
管理基金的主要类别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 FOF 基金、创业投资
基金、创业投资类 FOF 基金。
    证鸿基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深圳证鸿医疗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
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前海(暂定)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以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基金的出资认购,亦不存在在基金中任职的情况。



                                   2
    四、投资主要内容
    1、出资规模:总规模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其
中:有限合伙人中信国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现金出资0.98亿元;有限合伙人北京
昌平中小企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现金出资0.5亿元;有限合伙人乐普医
疗现金出资0.5亿元;普通合伙人证鸿基金现金出资0.02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
金额为准)
    2、存续期限:暂定为5年。首次变更日起至满3年之日或有限合伙总认缴出
资额全部投资完毕之日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至合伙企业成立满5年为回收期。
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存续期限,但最长不超过7年。
    3、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证鸿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4、出资方式及进度:计划按照项目进度出资。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
时,向每一合伙人发出与项目方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和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
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就每一期出资而言,该等缴付出资通知送达该合伙
人之日起第三十(30)个自然日为针对该合伙人的“到账日”,该合伙人应于
到账日当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托管账户。
    5、投资方向: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结合产业
发展情况,主要侧重于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
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细分领域未上市优质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
    6、退出方式:投资项目退出由管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市场化原则实施,
包括股权转让、股权并购、IPO、回购等方式。
    7、管理费:年度管理费以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的2%,已退出项目的
本金不再计入计算基数。
    8、管理模式:基金由证鸿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乐普医疗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普通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
委员会,负责对受托管理机构投资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
议并做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证鸿基金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委派两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北京昌平中小企业成长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委派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中信国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委派一名委员,
剩余一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认可的外部专家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名,

                                   3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并支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投资决策委员
会可设秘书一名,协助处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9、收益分配顺序:
    合伙企业收入在扣除支付截至分配基准日的合伙企业费用(含需要支付的管
理费)后,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其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
如有剩余,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进行分配:
    (1)如利润余额未能超过各有限合伙人出资年化 8%(单利)的门槛收益率
时,利润余额应按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的全部实缴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有限合
伙人。
    (2)如利润余额超过各有限合伙人出资年化 8%(单利)的门槛收益率,但
未超过 10%(单利)时,则超过 8%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以内的部分由有
限合伙人按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的全部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3)如利润余额满足各有限合伙人出资年化10%(单利)以上时,普通合伙
人和有限合伙人按20%:80%的比例分配。。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参与投资该基金,公司可借助该基金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及其先进的投
资管理经验,提升公司在国内医疗健康领域的并购能力,并发挥和利用各方优势
寻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投资标的,致力与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
关系和合作共赢机制,重点围绕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
用材料、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细分领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
构,建立和保持公司在医疗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优化公司产业投资结构,在提
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同时,实现投资回报。
    六、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的基金主要侧重于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
物医用材料、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细分领域未上市优质企业的私
募股权投资,投资过程中将受国际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创新与市场匹配度、
监管政策以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

                                   4
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