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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普医疗: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3-29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8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点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下
午15:00 至2019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乐普医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1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详
见附件一、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 2019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议案投票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2.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24日、4月25日,上午9 :30至11: 30,下午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9年4月25日17∶00 前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邮编:102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西


                                       3
    联系电话:010-80120622
    传    真:010-80120776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证券部
    邮编:1022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4
附件一: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5
附件二: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9年4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乐普(北京)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
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在选票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任何一栏内划“√”,不选或
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报摘要》
  5.00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6
受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7
附件三: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5003,投票简称为“乐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注: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

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

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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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
日15∶00 至2019年4月26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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