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乐普医疗: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5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318,000 万元,
发行股份不超过 10,457.09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30.41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旗下的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新投资”)、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国新央企运营基金”),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润晖投资”)管理的 Cephei QFII China Total Return Fund Ltd.、
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和投资”)管理的青
岛民和志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和志威”)、苏州民营资本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民投”)管理的苏州翼朴苏栩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翼朴苏栩”)、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创投”)。公司与上述 7 名符合证监会规定的战略投资者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认购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1、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概述

    国新投资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国新开展股权运作业务的专业
平台。中国国新是国务院确定的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之一,中国国新的使命包
括振兴国家实体产业,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中国国新重点布局
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医药流通、医疗数字化改革等产业链关键环节,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治理、支持研发创新等手段,推动中国医疗健康行
业的发展和国民医疗水平的提升。

    中国国新为国药控股的股东,国药集团是一家以医药健康产业为主业的中央
医药企业,国药集团是国家创新型企业,是中央医药储备单位,是中国和亚洲综
合实力和规模领先的医药企业,拥有一体化的大健康全产业链。

    国新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002JNW8H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 号恩菲科技大厦 B 座 5 层 558 室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经营范围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国新投资作为中国国新的股权运作平台,主要业务包括自主运作、指数制
定与 ETF 发行、委托管理。最近三年,国新投资的主营情况良好。

    中国国新和国新投资布局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医药流通、医
疗数字化改革等产业链关键环节,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治理、支持研
发创新等手段,推动中国医疗健康行业的发展和国民医疗水平的提升。医疗产
业资源覆盖高端医疗设备及服务、医疗人工智能、精准医疗服务、体外诊断、
创新医疗技术、生物制药、医疗健康、健康保障服务等领域。

    2、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概述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是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下,
2017 年 4 月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广州市政府、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LLKP8K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C2616
                        (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
                        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2)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国新央企运营基金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运作,重点投资范围包括医疗健
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前瞻性
战略性产业以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中国国新和国新央企运营基金重点布局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医
药流通、医疗数字化改革等产业链关键环节,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治理、
支持研发创新等手段,推动中国医疗健康行业的发展和国民医疗水平的提升。医
疗产业资源覆盖高端医疗设备及服务、医疗人工智能、精准医疗服务、体外诊断、
创新医疗技术、生物制药、医疗健康、健康保障服务等领域。

    3、GIC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
    (1)基本情况概述

    GIC 是一家由新加坡政府持有 100%股权的全球性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于
1981 年,旨在管理新加坡的外汇储备。GIC 投资于全球的各类资产,其管理的
基金规模已超过 1,000 亿美元。
    (2)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GIC 在全球范围内投资于股票、固定收益、外汇、大宗商品、货币市场、另
类、房地产以及私募股权领域。
    GIC 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医疗器械、创新药、医院、医疗外包产业等的广泛布
局。医疗健康产业作为中国的新兴支柱产业,GIC 一直以来高度关注产业的动向
与发展,并作为重点领域投资。作为长期投资者,GIC 在中国医疗健康产业链有
广泛的投资布局,参与了多个国内医疗公司的香港 IPO 的基石投资和私募股权
投资。
    4、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概述

    润晖投资成立于 2006 年。润晖投资主要投资于 A 股股票,集中投资于以中
国业务为核心的、具有长期成长性的上市公司,拥有十三年的 A 股投资经验。
润晖投资拥有超过 60 亿美金的资产管理规模,其产品包括全收益投资策略和相
对收益投资策略。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编号            1104742
                        1501B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er, 1 Austin Road West,
注册地址
                        Kowloon, Hongkong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和咨询服务

   (2)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润晖投资现管理多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的单一资本管理账户以及多支中
国投资基金。润晖投资很早就开始在医疗健康领域布局,该领域的投资占润晖
总投资相当大的比重;股东鼎晖投资深耕生物医药一级市场投资,成功投资多
家创新型生物医药公司,目前积累大量孵化项目。相关医疗产业资源覆盖创新
型医疗器械、IVD、生物制药、生物药 CDMO 等领域。

    5、青岛民和志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概述

    民和投资是专注于医疗健康及半导体等战略新兴产业投资的基金管理人,
布局医疗健康和半导体行业龙头企业,并重视相关技术在中国的落地和推广。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3C6BYR3K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3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 128 号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民和投资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31684,其拟以
其管理的民和志威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民和志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备案,备案号:SR7834。

    (2)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民和投资专注于医疗健康及半导体等战略新兴产业,通过多种方式成功布
局国内医疗健康产业龙头企业和境外医疗健康技术领先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前
瞻性地寻找优质项目,目前已投资项目包括超灵敏单分子蛋白检测技术、基因
测序技术、基因编辑、基因治疗以及小分子药物等精准诊断、精准治疗的创新
设备、创新药物、创新技术等领域。通过内引外联,实现境外领先技术在国内
的产业化,为国内医疗健康产业龙头企业提供务实的战略发展支撑。

    民和投资 2016 年在产业资源布局、项目投资等方面与乐普医疗开展合作。

    6、苏州翼朴苏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概述

    苏州民投是苏州第一家由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市级民营股权投资平
台,股东全部由苏州市内大中型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组成。苏州民投秉承创
新投资管理理念,立足苏州、面向全国,重点关注和布局符合中国经济长期可
持续发展要求,经济结构转型及调整方向,国家政策支持鼓励的行业,主要专
注于医疗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品牌消费等领域。

    翼朴资本系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翼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1MMUYC5A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 118 号苏悦商贸广场北楼 802 单元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翼朴资本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31913,其拟以其管理的翼
朴苏栩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翼朴苏栩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号:SGZ485。

    (2)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苏州民投及翼朴资本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态势不断向好。医疗健康是
苏州民投重点投资领域。主要策略是投资于潜在市场空间大,解决强医疗需求
的新医疗技术、机制和产品,以及医药、器械和服务领域的龙头企业。苏州民
投及翼朴资本已在高科技医疗设备、高血压治疗器械、神经介入器械、第三方
影像中心、糖尿病药物、神经系统药物、肿瘤免疫治疗药物等医疗健康细分领
域进行了较为系统性的投资和布局。

    7、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概述

    深创投 1999 年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出资设立,已发展成为以
创业投资为核心的综合性投资集团,现管理各类资金总规模约 3,464.4 亿元。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26118E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
                            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
                            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务。

     (2)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至2020年2月底,深创投投资企业数量、投资企业上市数量均居国内创投
行业前列。医疗健康方向是深创投战略投资方向之一,也是深创投重点布局的投
资领域。截至2019年8月底,医疗健康方向深创投共计投资108个项目,累计投资
金额超过50亿元,覆盖医疗器械、体外诊断、创新药、CRO、医疗服务等多个子
领域。并广泛布局于国内、美国、欧洲。凭借在医疗健康创投领域的杰出表现,
深创投在中国创投委、清科集团、投中集团等权威机构举办的医疗健康领域创投
机构排名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乐普医疗

     乙方(认购人):国新投资、国新央企运营基金、GIC、润晖投资、民和志
威、翼朴苏栩、深创投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原则为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甲方股票均价的 80%,经计算确定为 30.41 元/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乙方拟认购股份数量和方式如下:

序                                                        认购股份数量
        控制人/管理人名称              发行对象                            认购方式
号                                                          (万股)
 1          中国国新                   国新投资                 1,644.20   现金认购
 2          中国国新              国新央企运营基金              1,644.20   现金认购
 3            GIC                        GIC                    1,644.20   现金认购
 4                          Cephei QFII China Total
            润晖投资                                   1,644.20   现金认购
                               Return Fund Ltd.
 5          民和投资              民和志威             2,236.11   现金认购
 6          苏州民投               翼朴苏栩             986.52    现金认购
 7           深创投                 深创投              657.68    现金认购
              合计                                    10,457.09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认购数量亦同比例调整。

     4、限售期限

     本次向乙方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5、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除本协议关于违约责任和保密条款的约定外,协议其他条款为附生效条件的
条款,经双方有效签署且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方可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且核发了核准发行批文。

     6、主要违约责任条款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
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本协议签署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前,除非经双
方一致同意,乙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条件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则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认违约金。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因下列原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终止的,甲乙双
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获得甲方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因法律法规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事项导致不能实现。

    (4)如因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关要求,甲方调整或
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甲方无需就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事宜向乙方承担违约责
任。

       7、战略合作约定

    关于战略合作主要约定如下:

    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国内心血管医疗器械、
药品和医疗服务业务合作;在境内外心血管创新医疗器械、创新药品研发、临床
及业务销售推广开展合作;战略培育、孵化高新技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等领域
业务合作;资本市场、资本结构优化与资金运用的业务合作;公司治理、业务优
化和业务整合融合及潜在的运营提升等领域的业务合作等领域进行一系列战略
合作,致力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各项长期财务指标,增强创新能力,加速将
甲方打造成为全球知名的、中国领先的包括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和新型医
疗业态四大业务板块的心血管大健康生态型平台企业。

    合作内容如下:

    (1)战略定位

    就乐普医疗发展战略定位进行交流,支持乐普医疗按既定的长期战略发展,
围绕“心血管患者疾病预防、诊断、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术后康复、慢病管理
及再预防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企业的战略框架”,不断发展、整合、融合、优
化、提升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心血管医药、心血管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四
大业务板块,加速将甲方打造成为具有中国领先的包括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
务和新型医疗业态四大业务板块的心血管大健康生态型平台企业,快速转变为未
来年度主要以内涵方式持续促进公司持续科技创新、稳健健康发展。

    (2)心血管产品领域业务合作

    在心血管领域,双方共同在国内心血管医疗器械、药品和医疗服务业务开展
合作,以进一步推动甲方在心血管领域的器械、药品、医疗服务等方面业务的有
效拓展,积极推动甲方显著提升公司产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加大甲方在产品
销售、业务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力度。

    (3)境内外研发、临床和推广

    在境内外心血管创新医疗器械、创新药品研发、临床及业务推广方面开展合
作,在甲方海外业务发展过程中,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海外战略发展规划和要求,
通过其已有海外相关行业资源,协助甲方在全球寻找适合甲方的海外业务机会,
包括境内外临床研究、境内外市场开拓,以实现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提升海外
业务总收入占比及全球知名度。

    (4)积极促成甲方参股并战略培育、孵化高新技术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制
药等心血管及相关领域境内外业务的多层次合作

    乙方将尽合理商业努力协助甲方,挖掘、寻找境内外心血管医疗器械及新型
生物制药产业、心血管医疗服务产业、健康管理产业以及心血管领域相关的国际
化重大创新项目或潜力企业,加快甲方战略培育、孵化高新技术医疗器械、生物
制药等领域高新技术项目,为未来年度重大创新业务境内外销售、产业化发展奠
定良好的基础,提升甲方行业领军地位,持续扩大和优化甲方在心血管患者疾病
预防、诊断、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术后康复、慢病管理及再预防等领域的业务
布局,从而提高甲方在心血管领域与资产市场的双重价值。

    (5)资本市场、资本结构优化与资金运用

    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资本市场、资本结构优化与
资金运用领域,乙方将尽合理商业努力支持和协助甲方通过积极主动地使用现金
流和调动资本杠杆,在确保甲方正常生产、运营及投资所需的前提下,将资金应
用于业务拓展、分红、回购股份等,以提高长期每股盈利和增长。

    (6)运营管理提升

    乙方将与甲方共同努力,持续提高甲方运营能力,包括研发、生产、管理、
品牌策略、市场营销和渠道管理。

    (7)其他合作
    为了进一步深化双方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优秀人才引荐、
人员培训及支持等其他战略合作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 7 名战略投资者分别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