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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风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6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小塘三环西路 31 号公司 1 楼会议
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169,909,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7%。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3,883,06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 6,026,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714,3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8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026,52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18%。

    公司部分董事、全部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
常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经与会
股东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76,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2,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反对 376,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05,5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 404,0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10,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反对 404,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1,5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83,0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16,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反对 383,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1,5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78,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16,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反对 378,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76,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2,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反对 376,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05,5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 389,0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10,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反对 389,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7,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87,5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弃权 104,9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1,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7%;反对 387,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弃权 10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396,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 413,5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00,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5%;反对 413,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4,549,2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 399,0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15,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7%;反对 399,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姜志军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71,5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2,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反对 371,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76,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2,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反对 376,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

    1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
诺股份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12,863,5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29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6,8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4%;反对 29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仇云龙先生、姜志军先生、张卫星先生为关联股东,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注销
或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2,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97,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16,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9%;反对 397,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场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71,5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2,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反对 371,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1,5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83,0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16,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反对 383,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8,358,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 413,5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00,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5%;反对 413,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刘基照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69,41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376,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2,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反对 376,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邓洁、何灿舒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