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7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
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604民初10075号),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
民法院就罗广容与公司、杨子善、李柏佳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罗广容就其与公司、杨子善、李柏佳民间借贷纠纷案向广东省佛山市禅
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罗广容诉称,被告杨子善、李柏佳于2018年2月27
日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借款本金为人民币35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资金周转,
李柏佳为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罗广容起诉要求杨子善偿还借款本金350
万元及利息,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公司、李柏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二、一审判决结果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0604民初10075
号),上述案件判决如下:
(一)杨子善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罗广容清偿借款本金
3,395,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4月1日起,以借款本金3,39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
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李柏佳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罗广容其他诉求请求。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经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上述案件中,公司非合同主体,亦未在任何文件上签字盖章。该案件一审
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目前该判决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