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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探路者: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7-074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71,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附
件二、授权委托书”的表格格式不规范。公司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11
月修订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1-44号)》的要求,对原《通知》中“附件二、授权委托书”的表格格式加以
调整,具体如下:

    更正前: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
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1.00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5)人
       提名的议案

       选举盛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1.01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2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3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孙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1.04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5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2.00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应选人数(3)人
       名的议案
       选举余宇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2.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董嘉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2.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徐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2.03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3.00   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选举董梅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3.01                                √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李小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3.02                                √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

单位公章。)




    更正后: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1.00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5)人
            提名的议案

            选举盛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1.01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2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3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孙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1.04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5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2.00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应选人数(3)人
          名的议案
          选举余宇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2.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董嘉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2.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徐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2.03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3.00    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选举董梅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3.01                                     √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李小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3.02                                     √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

单位公章。)
    除以上更正外,其余内容不变。请广大投资者以附件《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为准。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附:《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更正后)》全文。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路者”或“公司”)于2017年
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拟定于2017年11月29日(周
三)14: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后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
28日15:00至2017年11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2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 A 座 21 层
探路者公司 1 号会议室
    1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01 选举盛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孙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01 选举余宇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董嘉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徐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董梅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李小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1)以上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计投票议
                                 议案1、2、3均为等额选举
         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    应选人数(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人

                   选举盛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1                                                     √
                   立董事

                   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2                                                     √
                   董事

                   选举张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3                                                     √
                   董事

                   选举孙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4                                                     √
                   立董事

                   选举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5                                                     √
                   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    应选人数(3)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人
                      选举余宇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1                                                   √
                      董事
                      选举董嘉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2                                                   √
                      董事
                      选举徐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2.03                                                   √
                      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   应选人数(2)
           3.00
                      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人
                      选举董梅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3.01                                                   √
                      工监事
                      选举李小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3.02                                                   √
                      工监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 9: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 A 座 21 层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6:30 点之前送
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 A 座 21 层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10-81788188 转 8840
       传真:010-81783289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5、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股票:365005,投票简称:探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 选举监事(如表一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1.00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5)人
            提名的议案

            选举盛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1.01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2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3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孙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
   1.04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5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2.00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应选人数(3)人
            名的议案
            选举余宇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2.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董嘉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2.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徐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2.03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3.00    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选举董梅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3.01                                     √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李小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3.02                                     √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