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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宇先生主
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知识产权基金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支持生物医药技术源头创新,
促进生物医药知识产权向产业端的转化,带动生物医药产业升级,公司拟与重庆
钨石知识产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钨石中心”)、重庆天使投资引
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使引导基金”)(含中央 2016 年服务业发展专项
资金,由天使引导基金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财政专项资金”)共同
投资设立重庆钨石生物医药知识产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知
识产权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最后核名为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钨石中心、天使引导基金(含财政专项资金)共同
投资设立知识产权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降低投资风险,提
高投资效率。公司充分利用该基金平台,整合生物医药、知识产权、金融资本、
产业多元化等系统资源,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次公司参与投
资设立知识产权基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关于投资设立知识产权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医药”)和重庆莱美
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宇”)拟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莱美医药和莱美
隆宇授信金额各 2,000 万元,公司拟分别为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重庆
分行融资授信总额 4,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同时追加实际控制人邱
宇夫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
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同 意 公 司 向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分 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宇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