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更好服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 资渠道,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 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宇”)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 岸茶园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重庆茶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拟为该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母公司的持股比例(%) 担保金额(万元) 公司最终控制方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100% 5,000 邱宇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南四支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安林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 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莱美隆宇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432,438,087.44 440,132,131.68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0 流动负债总额 104,537,192.18 107,977,285.31 负债总额 152,176,716.22 176,083,126.61 净资产 280,261,371.22 264,049,005.07 营业收入 95,538,315.13 337,258,499.67 利润总额 18,866,341.39 42,758,152.32 净利润 16,212,366.15 36,875,665.49 或有事项 无 无 莱美隆宇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 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莱美隆宇因经营需要,拟向华夏银行重庆茶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授信品种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2 年,以 公司名下位于南岸区月季路 8 号的工业厂房及土地(建筑面积 10,104.29 ㎡)作 抵押,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公司莱美隆宇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公司最终 对上述担保事项承担的担保责任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担保事项 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0,227.68 万元,其中公 司对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 16,800 万元;公司对湖南康源制药有限 公司担保余额 9,395.49 万元;公司对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担保余额 1,172.81 万元;公司对莱美隆宇担保余额 12,859.38 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 额 40,227.68 万元,占 2017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78%, 本次担保后(含对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新增 担保 10,0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最高余额为 55,227.68 万元,占 2017 年末归 属于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6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其他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 药有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莱美(香港) 有限公司、莱美隆宇、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重庆莱美金鼠中药饮片有限 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上述担保事项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及融资机构。 本次担保后(含对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新增担保 10,000 万元),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15%。 本次担保属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莱美隆宇因经营需要,拟向华夏银行重庆茶园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品种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 限 2 年,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莱美隆宇作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此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莱美隆宇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 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该事项的实 施。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莱美隆宇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 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 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莱美隆宇担保事项的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