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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2018-09-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莱美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利国                            联系电话:18616839617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彩霞                            联系电话:138080488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0 次(莱美药业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已于 2016 年度使用完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保证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
                                                                          是           不适用
独立的承诺

2、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本期间,未发生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

                                       2018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    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2018)9 号,认定国金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证券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收入和客
                                       户核查不充分。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及时进
                                              3
                            行了整改,重新对标的公司客户发出了询证函,并做了发函
                            记录,并全部收到询证函回函,还执行了检查、复核、实地
                            走访等其他程序;此外,国金证券进一步督促其他投资银行
                            项目均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尽职调查程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             __________

                        杨利国                 徐彩霞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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