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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威科技: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
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3,022,80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05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16                  任红军
           2               01*****590                     钟超
           3               01*****882                  钟克创
           4               00*****623                  刘瑞玲
           5               01*****722                  张艳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7 月 2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 169 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李航
       咨询电话:0371-67169159;传真电话:0371-6716919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