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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尚中锋先生、
高延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尚中锋先生、高延明先生的
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我们同意尚
中锋先生、高延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刘威________       赵向阳_________       易欢欢_________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