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汉威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26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2019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15:00至2019年8月26日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4,591,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2.281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3,993,785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2.077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9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204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810,54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的3.3480%;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
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1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其中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2.4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2.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94,352,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71%;
反对2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6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571,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7.5618%;反对2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91%;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2.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9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06%;
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3%;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404,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5.8596%;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13%;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2.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2.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2.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9、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
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1887%;反对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2%;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59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1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
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9,63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87%;反
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刘峰律师、张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