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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防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8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我们作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阅读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2017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孙公司)金额为零,公司累计
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325.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
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87%,占公司总资产的2.19%。无逾期担保金额或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4、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秦正余)                 (吕琰)              (沈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