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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防务: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19-021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 年 3 月 21 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9 沪 03 破申 13
号)以及随文发来的《重整申请书》。债权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以下
简称“七○四所”)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
司进行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
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
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第(二
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情况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9 沪 03 破申 13 号)以及
随文发来的《重整申请书》,债权人七○四所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
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
    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高晓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50142995
    经营范围:开展舰船设备研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舰船特种机电设备与系统研究,舰
船辅机设备与系统研究,舰船甲板机械与系统研究,船舶防污染设备与系统研究,舰船消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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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系统研究,舰船设备环境条件和可靠性研究与试验检测,扭矩测试技术研究,相关技
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和《船舶标准化工程师》出版,相关研究生培养、继续教
育与专业培训。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七〇四所与江苏大津绿色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绿色
能源”)签订多功能海上施工平台(船)电力推进包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为:
DJLN8011-2016-002),标的总价为人民币 9,680,000 元,合同依法有效。2017 年 6 月 15 日,
七〇四所、大津绿色能源与公司签署三方协议,三方一致约定由公司承继大津绿色能源在上
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后七〇四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公司仅就上述合
同支付货款人民币 5,808,000 元,尚欠合同款计人民币 3,872,000 元未支付。七〇四所曾多次
口头、登门及书面向公司催讨,公司复函承认欠款人民币 3,872,000 元,但无力支付。
    (三)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债权人的
申请能否被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
相关进展情况。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七○四所提出的对公
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将依
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
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目前,公司现金流紧张,难以清偿到期债务,部分债权人已对公司持有的不动产、长期
股权投资等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不尽快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可以预期债权人将采取
更多司法强制措施主张权利,公司将面对更加不利的局面。
    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截至目前,已有数十家上市公
司实施了重整,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公司拥有研发设计、总装制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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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等完整的船舶和海洋工程产业链,已涉足军民融合领域,各项业务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
争力,但受公司债务风险的影响,在市场开拓、融资等方面遇到较大困难,如果通过重整程
序妥善化解了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因此,债权人申请公司进行重整
为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
如果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充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
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可
能性,同时将积极争取股东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最终的方案将以管理人或
公司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最
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化解债务风险,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二)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公司可能面临债权人通过司法方式主张权利的风险
    在法院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前,不排除债权人因债权到期无法受偿,通过诉讼、
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甚至对公司资产、银行账户等进行查封冻结,乃至对公司资产进行拍
卖处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公司经营将受到严重负面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面临经营中止
的风险。
    (三)当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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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2、《重整申请书》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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