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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科生物: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8-05-10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5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高管宋社吾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 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0%)。公司高管盛海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8%)。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公司”)于2018年5
月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宋社吾先生、盛海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宋社吾先生、盛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持股总数
                                                           比例(%)


     宋社吾         873,134       2,619,398   3,492,532       0.35


      盛海          613,967       1,841,903   2,455,870       0.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
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获授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
分);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份(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宋社吾               40                       0.040


           盛海                18                       0.018


           合计                58                       0.058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股份限售承诺
    宋社吾先生、盛海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
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2012 年 9 月 26 日,上述承诺人承诺在限售股解禁后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减持所持安科生物的股份。
    2、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宋社吾先生、盛海先生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均已履行完毕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017 年 5 月 27 日发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依据计划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