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19-035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748 号)批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19年3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53,416股,发行价格为12.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82,039,998.08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16,500,000元, 其他中介机构费和发行费用2,052,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63,487,998.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验字 [2019]246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 入。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入金额为103,808,349.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拟置换预先投入 序号 自筹资金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募投项目自筹资 入金额 金的金额 注射用重组人 HER2 单 1 克隆抗体药物产业化 280,000,000.00 33,251,577.96 33,251,577.96 项目 年产 2,000 万支重组人 2 生长激素生产线扩建 90,000,000.00 57,355,217.82 57,355,217.82 提升项目 3 精准医疗创新中心建 127,040,000.00 13,201,554.00 13,201,554.00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85,000,000.00 — — 合 计 682,040,000.00 103,808,349.78 103,808,349.78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 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普天健会专字[2019]4874 号《关于安徽安科 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安科生物: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 103,808,349.78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103,808,349.78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普天健会专字 [2019]4874 号《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 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 103,808,349.78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普天健会专字[2019]4874 号《关于安徽安 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报告》,认为安科生物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安科生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安科生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 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国元证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3,808,349.78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